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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8-06-11 17:33:14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国家教育部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   

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是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和上海大学共同建设的学院。学院坚持创特色、重实践、国际化的办学模式,服务于上海建设全球城市的总体规划,致力于培养卓越新闻传播人才,致力成为立足上海、放眼全球、特色显著、引领前沿的世界一流新闻传播学院。

学院由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原新闻传播系、原广告学系组建而成,起源于1987年6月成立的原上海科技大学新闻系。学院现已建成相对完整的人才培养和学科体系,拥有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艺术与科技(会展)等四个本科专业;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和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新闻传播学科凭借特色优势和影响力,在2012年第三次教育部学科评估中与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并列全国第六,2017年第四次教育部学科评估进入B+行列。

学院成功获得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上海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建设、上海市新闻传播高原学科建设、新闻传播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一系列国家与地方政府大型学科建设发展计划。学院拥有一系列具有专业特色的学术平台和研究基地,包括上海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影视与传媒产业基地、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室、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大学新媒体协同创新研究中心、上海大学-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媒介融合研究中心等。学院承担了国家、省市重大课题等一系列重要科研项目,学术成果多次获得国家与省市学术成果奖,决策咨询报告得到国家与省市领导批示。

学院人才培养坚持社会需求和发展战略导向,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于上海全球城市、文化大都市建设,文理并重、跨学科培养,致力于培养政治立场坚定、重合作、能担当、立足媒体融合前沿、能用新媒体讲好中国故事的具有全球眼光的新闻与传播界精英。

为了进一步推进新闻传播学院的发展,上海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热忱欢迎有识之士报名应聘。

一、招聘岗位

新闻传播学院分管本科生教学副院长  1名

新闻传播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协管科研)副院长  1名

二、任职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良好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良好的表现;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和教育教学经验;

   4.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提升学院国际化发展水平的能力,了解国内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具有较强的管理决策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够迅速融入上海大学管理教育体制,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6.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水平,或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7.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职责

1.本科生教学副院长

(1)全面负责学院的本科生教学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2)推进学院本科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改革,深化教学方式和内容改革,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和质量;

(3)加强和推动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抓好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全面提高学院本科教学质量;

(4)组织制定各类课外科研创新和其它实践教学计划,主持审定实践环节的教学内容、教学措施和效果;

(5)负责教材建设,提出本院教材的建设计划,组织检查本院各种教材的选用情况;

(6)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2.研究生教育管理(协管科研)副院长

(1)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教育和协助科研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任务顺利完成,推进学院科研任务落实和研究能级持续提升;

(2)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完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完善研究生课程体系改革、优化机制,加强教育质量评价,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

(3)研究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状况,对科研方向、任务提出建议并制定规划和年度实施办法,协助组织实施、协调并定期检查;

(4)策划、组织科研团队进行科研项目申报,并支持教师科研立项、谈判、签订合同,督促检查科研进度和质量;

(5)组织院内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组织安排接待有关国内外专家讲学,提升学术交流活跃度;

(6)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聘程序

1. 应聘者填写《上海大学公开招聘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各类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2)简历: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以及近5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和专著情况;

2. 资格审查和初选;

3. 面试交流;

4. 确定拟聘人选;

5. 进行公示;

6. 签订聘任合同。

五、聘期及待遇

1. 每个聘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聘期内全职在所应聘学院工作;

2. 依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或根据聘任者要求,执行协议待遇,具体情况面议。

六、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来函、E-mail报名或其他方式均可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30日

联 系 人:于伟、张乃琴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联系电话:021-66132607

传    真:021-66134275

电子邮箱:zuzb@mail.shu.edu.cn

附件:上海大学公开招聘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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